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八仙尘爆案”受害者提团体民事诉讼索赔26亿新台币

2016-06-27 19:59:20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台北6月27日电(记者李来房 陈键兴)“八仙尘爆”事件一周年之际,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27日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团体民事诉讼,代表98位受害者控告事件相关责任人,并提出26.05亿元新台币损害赔偿请求。

团体诉讼召集人吴荣达在法院门口对媒体介绍,这98位受害者包括14名死者的22位家属和76名伤者。这是该案首个团体诉讼,他们还将尽快组织第二个团体诉讼,希望能为所有受害者争得最大的权利保障和赔偿。

他介绍,首个团体诉讼控告的对象包括玩色创意公司负责人吕忠吉、瑞博公司负责人周宏玮和7名八仙乐园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陈柏廷、总经理陈慧颖和行政总监林玉芬。

现场有多名受害者家属举着条幅,呼吁司法公平正义,要求调查有关部门在事件中的失职行为。

2015年6月27日晚,新北市八仙乐园举办“彩色派对”。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慎,使色粉喷触到一旁的灯泡高温表面而被引燃,瞬间引燃舞台前方至舞池区弥漫的高浓度粉尘云,导致连环爆燃,造成15人死亡、480多人受伤。

今年4月26日,士林地方法院“八仙尘爆案”一审宣判,依业务过失致死罪等判处举办活动者吕忠吉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