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正文
分享到:

台司法部门认定课纲审议可不公开 打脸"反课纲"学生

2016-06-25 17:44:10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台当局“教育部长”潘文忠(中)日前邀高中及大专生座谈,讨论课审会学生代表怎么选,学生认为不能排除中小学生,潘文忠同意朝此方向规划。(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6月25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中学生“反课纲”,一大理由是“黑箱作业”,未公布课审会委员名单及开会纪录。

台当局“教育部长”潘文忠(中)日前邀高中及大专生座谈,讨论课审会学生代表怎么选,学生认为不能排除中小学生,潘文忠同意朝此方向规划。(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6月25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中学生“反课纲”,一大理由是“黑箱作业”,未公布课审会委员名单及开会纪录。台湾“高等行政法院”虽判决相关信息攸关公益,有公开之必要,但“最高行政法院”已驳回判决,认为依“保障畅所欲言,无所瞻顾”等正当理由可拒绝公开,形同打脸“反课纲”学生。

高中学生“反课纲微调”,去年暑假夜闯台当局“教育部”被逮送法案,声援学生后来占领“教育部”前广场,当时反课纲一大理由,是认为审议过程黑箱作业,课审会委员名单及开会、投票纪录都没公布。

“反课纲”人士曾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诉讼,“高院”判决,因课纲调整攸关公益,公众监督具高度正当性,相关信息有公开必要。审查委员参与公众事务,承担舆论压力在所难免,不得以此拒绝公开。“教育部”不服,上诉到“最高行政法院”。

台当局前“教育部长”吴思华表示,他520卸任前几天,“最高行政法院”已判决翻案,认为课审会委员名单等资料不公开,是基于“保障委员畅所言,无所瞻顾,坦率交换意见及思考辩论”等正当理由,并指原审判决并未斟酌“审议信息是否高度敏感?公开是否损害审议质量?审议委员个人信息、隐私之敏感性?”因此撤销“高等行政法院”判决。(中国台湾网 李宁)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