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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再度集会要求缩短身份证件取得年限 台当局主张从严

2016-06-16 07:27:00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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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台北6月15日电(记者陈键兴、李来房)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相关委员会日前初审通过攸关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件年限从6年改成4年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但民进党党团认为审查无效。15日,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台湾新移民劳动权益促进会、中华两岸新家庭协会等团体率领百余名陆配,在台立法机构外集会,呼吁“要平等、反歧视”。

陆配们在现场高呼“反歧视、要公平”等口号,还高举“民进党良心在哪里,打压陆配歧视陆配”等标语。陆配们还发布联合声明指出,新当局前几天才发新闻稿提出要尊重和确保族群权益平等,对比执政党在立法机构阻挠缩短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可见民进党喊族群平等是假的,是在进一步撕裂台湾社会。陆配的家庭也是台湾人的家庭,应该让陆配在平等、尊严的基础上建立美满家庭。

相关团体还表示,陆配姐妹只希望能获得真正公平的对待。“我们把台湾当成自己的第二个家,甚至是最重要的家,因为我们的先生与孩子都在这里,他们是我们最重要最亲爱的家人。希望民进党籍民意代表能将心比心,停止打压和歧视大陆配偶;希望新当局领导人不要纵容民进党籍民意代表撕裂族群、歧视陆配。”

长期以来,大陆配偶在台取得身份证件的年限长于外籍配偶。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关于陆配的一贯主张为“差别待遇、歧视陆配”。在陈水扁执政时期,时任陆委会主委的蔡英文曾主张以“生活从宽,身份从严”为原则,将陆配取得身份证件的年限从8年延长为11年,但引起抗议,最后并未通过。

2008年中国国民党重新执政后,陆委会推动陆配取得身份证件的年限由8年缩短至6年。其后,陆委会于2012年提出将年限再缩短到4年的修正案,但草案送入立法机构后,至今未获通过。

本月13日,台立法机构相关委员会在国民党籍民意代表主导下通过涉及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由6年改为4年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对此,民进党籍民意代表提出审查无效。15日相关议事程序要进行确认,由于预料民进党会进行阻挠,相关团体继13日举行集会后,再度率领陆配前往立法机构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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