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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政府”自制“身份证” 台湾内政部门却无法可管

2016-06-14 10:05:52 朱炼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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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6月14日讯 侮辱老荣民的洪素珠所在组织“台湾民政府”自制“身份证”和“车牌”给民众引发争议。台当局 “内政部”虽然认为“台湾民政府”很奇怪,但由于“台湾民政府”未依规定登记为社团,也没有暴力行为,无法可管。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内政部长”叶俊荣13日在“立法院”表示,“台湾民政府”没有依规定申请登记,其“身份证”不具法律效力,“车牌”上路也违反道路交通处罚条例。“警政署”呼吁民众如认为遭欺诈,可检具事证报案,维护个人权益。

北检指出,目前没有受理个案,无法认定是否构成诈欺;台当局“法务部”也说,无法就个案表达意见。

“立委”黄昭顺昨在“内政委员会”质询时指出,“台湾民政府”制作“身份证”、“车牌”等,难道无法可管? 对此,“内政部户政司长”张婉宜说,其所制“身份证”的样式、规格比较像会员识别证,非直接变造,目前无法依台湾有关户籍方面相关规定裁罚。

对于“车牌”上路,“警政署交通组”表示,已违反“道路交通处罚条例”,可处罚2400至1.08万元新台币不等的罚金,从去年迄今就已取缔150件。“警政署”强调,已订定“强化取缔牌照违规工作执行计划”,要求警察机关须依辖区交通状况,加强实施牌照违规拦检、稽查取缔勤务,民众勿上当受骗。

另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民政府”自称是美国军事政府下的合法政府组织,自制“身份证”与“车牌”。由于未依台湾有关社团法规登记立案却办理募资,台当局“法务部”已搜集数据,质疑该组织涉嫌刑事诈欺罪。

台当局“法务部”曾就此组织作出报告,认为“台湾民政府”未依法登记,属非法组织,自行发车牌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该组织未获美国政府同意却对外称是美国政府下的组织,另有收费行为,涉诈欺之嫌。(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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