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评论 > 正文

“九二共识”是两岸共识

2016-05-19 17:18:54 海峡之声评论员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2008年以来,在坚持“九二共识”、共同反对“台独”的基础上,两岸关系迎来和平发展的新局面。但是,岛内一些人一些政党却不承认、不接受“九二共识”。他们先是否认“九二共识”的客观存在,要么说什么“九二无共识”,要么提什么“九二会谈”、“九二精神”,企图偷梁换柱,混淆视听。

然而,历史就是历史,事实终归是事实。两会当年的函电往来,两岸亲历者们的大量指证,都证明1992年两岸确实就“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达成共识。眼看实在无法否认“九二共识”客观存在,岛内有些人又搬出一套说辞,说什么“九二共识”只是“国共共识”,而不是两岸共识。这种论调似是而非,对一般民众具有迷惑性,因而有必要予以澄清,以正视听。

事实上,“九二共识”不仅是“国共共识”,更是两岸双方的共识,也是得到两岸民意支持的共识。

毋庸讳言,“九二共识”的确是国共之间的共识。从1949年直到2000年,中国国民党一直是台湾地区的执政党,一直以来国民党也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尽管国共两党对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存在分歧,但两党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上,即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一问题上存在一致性,而且两党分别是两岸的执政党。这一点使两岸双方具备了就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达成共识的基本条件,“九二共识”也正是在这样的基本条件下达成的。2000年至2008年,国民党成为台湾地区的在野党。2005年,时任国民党主席连战访问大陆,与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会面,国共双方再次确认坚持“九二共识”、共同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为开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奠定基础。此后,国共两党都把坚持“九二共识”写入自己的党纲或政治报告中。因此,说“九二共识”是“国共共识”并没有错。

然而,“九二共识”更是两岸双方的共识,这是“九二共识”更为重要的性质。众所周知,“九二共识”是1992年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经过香港会谈及之后的函电往来达成的,而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分别是两岸各自授权的协商处理两岸事务的中介性机构,两会的商谈是得到两岸各自授权的,背后发挥主导作用的是两岸双方,商谈达成的任何共识或协议体现的都是两岸双方的意志。“九二共识”及其核心意涵,就是两岸双方对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一客观事实和现状的共同确认,是两岸双方授权认可的,因而是不折不扣的两岸共识,而不是哪个政党的专利。

“九二共识”是两岸共识,这一性质是显而易见的,是不容否认的,不能因为台湾地区内部的政党竞争、政党轮替而昨是今非。台湾方面也曾表示,“九二共识”完全符合岛内有关规定,而且这个主张不是大陆“强迫”台湾接受,是在1992年由台湾当局提出来向大陆建议,大陆方面接受,才变成“九二共识”的。民进党是在台湾地区现行的体制规范内进行政党政治活动的,并通过政党竞争实现政党轮替取得执政权的,它也一再承诺遵守台湾地区现行体制。既然如此,即将上台的民进党当局就有义务承认并接受之前两岸达成的协议和共识,这其中自然包括“九二共识”。

“九二共识”也是经受过历史检验并得到两岸民意支持的共识。2008年至今,两岸双方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开辟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给广大台湾同胞带来了实实在在利益。“九二共识”也因此得到台湾民意的广泛支持。这一点已经在2012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被证明。

总之,“九二共识”不仅是国共两党的共识,更是两岸双方授权认可的“两岸共识”。否认这一点,就是对“九二共识”的否定,势必导致两岸关系现状的改变。台湾地区新领导人如果真的如她承诺的,遵守台湾地区现行体制,“尊重普遍民意”,就没有理由不接受甚至否认“九二共识”。(海峡之声评论员)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