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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修正“公投法” 将适用于“领土变更案”

2016-05-11 14:57:36 李宁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邢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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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投”年龄将下修至18岁 增列“领土变更案”

图为第14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与第9届“立委”选举投票日当天的投票情形。(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5月11日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日(11日)上午初审所谓的“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初步达成共识,将投票年龄从20岁下修至18岁。此外,全台性“公投”适用事项也增列“领土变更案之复决”。

“内政委员会”上午邀集“中选会”与“内政部”官员逐条审查“公投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投票年龄部分,“委员会”初步达成共识,除非特别规定,凡年满18岁、未受监护宣告者,均有“公投”权。

此外,全台性“公投”适用事项也增列“领土变更案之复决”。

4月27日,国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记者有关台湾“公投法”草案或成“台独”法理依据的提问,新闻发言人安峰山表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反对“台独”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包括以所谓的“公投”、“制宪”、“修宪”等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中国台湾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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