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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提增订"林中森条款" 台商批民进党自断后路

2016-04-28 15:47:16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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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4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日前证实,有企业界友人发起筹设“中华民族发展基金会”,他卸任后才会参与此“公益”,引发热议。台当局“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将审查“绿委”所提“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订定“林中森条款”,海基会代表将彷照公务员增设“旋转门”规范,退离职3年内,不得从事离职前相关职务。

江丙坤:阻碍寻找人才

海基会前董事长江丙坤表示,若绿营坚持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增订3年旋转门条款,未来恐怕和“内阁”找不到企业人士“入阁”一样,没人敢出任海基会董事长,阻碍寻找人才的机会。

目前担任中信金控旗下日本“东京之星”银行董事长的江丙坤,早已过了3年旋转门门槛,但他认为,“立法院”无限扩张并不合理,海基会工作范围十分广泛,举凡工商业、旅行社、餐饮、观光巴士等各行各业都有关,未来恐连担任企业顾问都不行。

他说,“阁员”限制旋转门条款只有规定直接主管业务,若“绿委”对海基会主管的旋转门条款没有明订清楚,恐怕比阁员限制更严苛,会吓跑很多人才。

“绿委”有意增订“林中森条款”

林中森原订4月6日访问大陆,不过民进党“立委”陈其迈等人3月31日在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临时提案,要求林中森非经“内政委员会”同意不得出访,也不得动支出访经费。海基会当日傍晚表示,由于时间紧迫,已取消访陆。如今“绿委”更进一步提案“修法”防堵。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提案增设“旋转门”规范,海基会代表人退离职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5年内之职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之股东或顾问;“绿委”李俊俋修法涉及层面更广,将“非营利”事业亦纳入限制范围。

庄瑞雄提案另规定,海基会等受当局委托从事两岸交流之机构代表人或负责人,退离职或移交机密未满3年,进入大陆应经过“内政部”会同“国安局”、“法务部”及陆委会审查核准。

台商批民进党自断后路

民进党“立委”有意增订“林中森条款”,大陆台商批评,如此作法将切断许多两岸沟通管道,不利两岸交流。

甫接任台企联总会长的王屏生指出,“完全不知道民进党在想什么?”,所谓的“林中森条款”根本是自断后路。民进党这种作法,其实是“瞻前不顾后”,将来民进党自己委派的海基会董事长若退下来,也无法到大陆,这不是也减少了沟通机会?这种做法不只对台湾不利,也对大陆不友善。

大成集团副董事长、天津台商协会会长韩家宸说,台湾现在欠缺的是如何“open mind”,无论是海基会现任或退休的董事长,从两岸交流的角度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民进党真的不用急着“扣帽子”,因为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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