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务团来大陆“捞人” 提出协商三方向
2016-04-21 07:45:02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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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由台湾“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带队的“肯尼亚案”协商代表团20日中午抵达北京,展开协商行程。但据了解,协商团下午尚未前往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探视台籍嫌疑人。陈文琪在出发前表示,接连发生“肯尼亚案”与“马来西亚案”等诈骗事件,类似这种在境外犯罪的问题,“政府认为应该由台湾来有效处理追诉”。 由于两岸对待案件的分歧,加之大陆方面公布了一些确凿案情,台方对这次协商并没抱过高期待,原先信誓旦旦要“把台湾人从大陆救回”的声音几乎不见。台“行政院长”张善政在协商团赴大陆时也坦承:“大陆有其司法程序,不敢期望马上带嫌犯回台。”台湾《联合报》20日称,台“法务部”表示,希望朝“共同侦办”“分工合作”“建立原则”三方向与陆方协商。“共同侦办”即采取2011年“菲律宾案”模式,由台方检察官赴大陆共同侦查、搜证,再研议疑犯及卷证一并移回台湾侦查审判。“分工合作”是指涉及马来西亚诈骗案的台籍、陆籍嫌疑人已分别遣送两岸,应由双方检察官各自侦办己方嫌疑人,并交换证据数据。“建立原则”部分,“法务部”表示,将就未来两岸均有管辖权的犯罪,依类型不同建立不同的处理模式,以利双方共同打击犯罪能量的充分发挥。 “一捉一放,大陆凸显台湾司法不力并释出讯息”,“中央社”称,45名台湾人因涉及肯尼亚电信诈骗案被遣送至中国大陆,台“外交部”第一时间表达严正抗议,要求陆方立刻将人送回台湾。随后又传出50多名台湾人在马来西亚涉嫌诈骗恐遭遣送大陆,经台当局交涉后顺利返台立即获释。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杨永明表示,陆方以一擒一纵两种不同方式处理两案,就是要凸显对比,呈现台湾诈骗犯遍布海外,受害者多半是大陆民众,并凸显台湾司法对诈骗案的无奈与无力,因此打击犯罪需要两岸通力合作。 台湾今日新闻网20日则称,分析认为,北京在处理肯尼亚诈骗案上存有政治动机,是要就这次事件向下月就任“总统”的蔡英文施压,迫使她就两岸关系阐明立场。对于岛内的这种猜测,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叶克冬予以否认。《联合报》20日称,叶克冬表示,他不认为肯尼亚诈骗案是北京对即将上台的民进党释出的信号,希望通过该案使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走向健全发展,不要因某些人,因为某些政治上原因,故意在此事上节外生枝。 虽然绿营政客一度利用该案大肆煽动民粹,但随着案情逐渐为民众所知,岛内出现越来越多“检讨”的声音。“黑白不分,‘立委’恐成另类诈骗集团”,《中国时报》以此为题称,如今,骗徒认罪,满脸豆花的“立委”们是该醒来了,别被卖了还在帮忙数钞票。“绿委”应扪心自问,假若嫌犯被引渡至美国,他们还会以同等力道替骗徒打抱不平吗?换言之,这到底是捍卫人权,还是打着人权旗号操弄“反中情绪”? 一名长期生活在台湾的香港媒体人在香港“经济通”网站撰文说,肯尼亚电信诈骗案揭露出台湾诈骗犯“行骗天下”的丑陋真相。不少台湾人不分青红皂白一面倒批评大陆作风蛮横,我倒觉得这种“逢中必反”的意识形态,让台湾丢脸的“诈骗王国”的称号更加确凿。马来西亚诈骗案后,在机场采访时印象最深的是,这批获释的台湾人出来时,个个恶形恶状、耀武扬威、洋洋得意。相信他们在台湾法律关照下,现在已经重回“工作岗位”了! 国民党新任党主席洪秀柱20日表示,这次台湾民众在海外涉及电信欺诈,造成受害者相当沉重伤害,也严重影响台湾的形象,台湾民众应该支持当局按照国际法规范打击跨境犯罪,“朝野”应一致谴责这些社会败类。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萧师言 环球时报记者 屠丽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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