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2014年台北“夜店杀警”案66人遭判刑

2016-04-20 17:32: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台北4月20日电 轰动一时的2014年台北“夜店杀警”案宣判,66名被告被判2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综合《联合报》、《中国时报》等台媒20日报道,台北地院昨日作出该案判决。检方指控,2014年9月13日凌晨2时许,男子曾威豪与女友刘芯彤在台北信义区一家夜店与安保人员起冲突。凌晨3时,刘芯彤约他人聚集夜店。

当时,休假中接获通报的警察薛贞国与同事到夜店现场排解,当他表明身份后,有人突情绪失控、高喊“杀死他”。薛贞国遭多人围殴致死。

案发后,66名被告到案,供词都避重就轻,多人辩解“只是打一拳”。法院检视录像带及其他事证,据以判断犯行轻重。

法院依杀人罪、聚众斗殴伤害致死罪、聚众斗殴伤害罪等,认定该案被告基于“同仇敌慨”殴警、造成薛贞国死亡。举铁柱砸警察头部的许某被依杀人罪判刑13年,命案导火线曾威豪、刘芯彤及帮派分子萧叡鸿,依伤害致死罪被判刑8年6个月、9年及9年6个月。刑期最轻者被依聚众斗殴在场助势罪判刑2个月。

被害人家属向66名被告求偿5129万元新台币,48人同意分期赔偿3626万元。

法官认定,曾威豪、萧叡鸿推诿卸责,刘芯彤“故作无辜,设词狡辩、犯后态度极差,恶性重大”,三人都不宜轻纵。

此案无人被判死刑,有警界人士感叹“这是台湾警察的悲哀”。

本案可上诉。检方表示,杀人罪最重仅判刑13年,刑度略轻,将研议是否上诉。(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