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抢回诈骗嫌犯就为“放生”?
2016-04-18 09:45:0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不顾法理通例 深陷民粹漩涡 台湾抢回诈骗嫌犯就为“放生”? 本报记者 王平 吴储歧 4月15日晚,在马来西亚涉嫌诈骗的20名台湾嫌疑人搭机回到台北,随即被放行,各回各家。这批人的诈骗对象是大陆民众,按照法律的属地和法庭便利原则,理应押送大陆受审。台当局却在“立委”施压之下盲目抢人,抢到后又因不掌握事证而“就地放生”。耗费公帑人力,竟然只为给诈欺犯保驾护航?片面强调加害者的人权,受害者的人权又在哪里? 嫌犯说“回家很爽” 几天前,台湾政坛因为大陆从肯尼亚押回45名台湾诈骗嫌疑犯而炸了锅。从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以降,蓝绿各路政客几乎都加入“声讨”行列,对大陆“强行掳人”表示“强烈谴责”、“严正抗议”。 实际上,这些台湾罪嫌在肯尼亚架设机房,专门对大陆民众实施电信诈骗,大陆侦查两年之久,才将他们一网打尽。罪嫌虽是台湾籍,但受害人却在大陆,国际法中属地原则优先于属人原则,大陆将他们押回完全符合法理。 一片喧嚣声中,又传出有52名同样性质的台湾诈欺嫌犯在马来西亚落网,也要被遣送大陆。台当局当即派人飞抵马来西亚,经与马方交涉后,将其中20名嫌犯接回台北。但这20人在台湾没有涉案和遭通缉,台湾也没有他们在马国的涉案资料,检警无从立案,他们一上飞机即恢复自由身,检警只能在机场发给通知书,请他们自填在马国涉案过程,之后让他们离开,让他们在台湾“趴趴走”。 据台湾媒体报道,获释的嫌犯态度嚣张,自行通关入境后,就在入境大厅集结,等候别人来接机,还数度阻扰媒体拍摄,甚至出言恐吓“拍够了哦!”媒体询问不用送大陆而是回台湾感觉如何?有男子回答:“回家很爽,台湾有人权,能回家很感谢!” 是非不分荒腔走板 在肯尼亚案中,台湾方面并未参与立案侦查,大陆自行带回嫌犯并不违反《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台湾方面若要参与审讯,完全可以和大陆协商,却一上来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抗议、谴责”,将事情升格到两岸对抗的高度,最后赌气般地从马来西亚抢回嫌犯,又将他们当场释放,整件事只能以“荒诞”二字形容。 事情到这一步,两岸舆论为之大哗。大陆网友讽刺,“全球都在抢人才,台湾却在抢人渣”,“台湾最美的风景是骗人”。台湾网友更是痛斥“把脸丢到国际上”,台湾当局无视受害者权益,一味护短,纵容犯罪,台湾成了诈骗天堂。有网友说:“真的很可悲!谁能为那些无辜受害者讨回正义啊?他们失去了生命与财产,换回的却是一句‘台湾有人权真好’。” 跟电视上故意混淆是非的名嘴相比,台湾网友的逻辑清晰多了:“一没证据,二没立案,当然无权声押这些人。明明诈骗案的受害人和证据在大陆,却无视大陆合理的司法管辖权,强行把嫌犯带到台湾,即使后面按照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也得从大陆调取大量事证和人证,徒增司法成本。由于跨海立案起诉诸多不便,很多受害者的损失和所受伤害根本无法得到追回和弥补。台湾目前对诈欺案的轻判实际上也是在纵容犯罪。政治绑架司法以至于斯,也让台湾和大陆的普通百姓都感到寒心。” “真正的错误是:硬要引渡这些嫌犯回台。在明知道自己没有证据可以侦办这些嫌犯的情况下,还去跟有证据的大陆方面抢人。这种乱遣返的作法,等于是在包庇这些犯罪嫌疑人。” 台湾网友讽刺说,大概诈欺犯才是“台湾之光”,每年从海外骗回上百亿元新台币,是台湾顺差的最大来源之一,难怪政客们竞相保护。一位蓝营人士告诉记者,估计有10万台湾人在世界各地从事电信诈欺,加上他们的家庭成员,粗估有30万张选票,“立委”为之护航,其实是为了自己的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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