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判罚不力 早期两岸联合打击电信诈骗时,大陆多选择尊重台方意见,连人带证物移送回台。但台湾在判罚时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无法对这些伤害大陆人民财产至巨的诈骗犯做出应有的惩罚。 在台湾,诈骗集团的主嫌犯往往只判一两年有期徒刑,共犯也不过是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可以易科罚金(用缴纳罚金的方式代替服刑)。身为亚洲警察学会秘书长的台湾学者叶毓兰4月13日投书台湾《中国时报》称,台湾法官对诈骗犯的宽容,令人不可思议。2011年6月在两岸与东南亚6国共同执行的一次行动中,缉获台籍嫌犯472名,包机遣返167名,但是在宣判时,23名罪行较重的嫌犯中,只有1名主嫌被判1年,其余17人缓刑、8人易科罚金。法官的轻判,不仅打击检警士气,更让嫌犯逍遥法外,得以继续行骗。 据大陆公安部门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电信诈骗案发生件数分别是10万、17万、30万、40余万起,年均增长70%以上。2010至2014年诈骗金额平均都在百亿元人民币以上,2014年有107亿元,2015年暴增至222亿元,但多年来共仅追回不到20万元人民币。不少家庭因被骗而倾家荡产,企业因此倒闭,多人跳楼、上吊自杀,酿成人间惨剧。 这让大陆背负很大的社会压力。公安部某大队长说,菲律宾在2010年逮捕涉及跨国诈骗嫌疑人,陆方同意将14名台湾嫌犯及卷证移送回台后,最后全轻判,甚至有人被判无罪,“大陆民众都骂翻了”!有大陆网友甚至直言,“骗得人倾家荡产想不开,跟谋杀有啥两样”!“台湾当局简直成了诈骗犯的保护伞”! 相比而言,大陆对电信诈骗案的打击就要有力得多。去年11月,大陆特别针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成立一个专项行动,由国务院领导,集结23个部委,以加强打击力度,诈骗犯的刑期最高可到无期徒刑。 为其张目伤害正义 这次在肯尼亚抓获的诈骗团伙终于能被绳之以法,岛内居然还有人出来跳脚,无视犯罪恶行,只提大陆放人。蔡英文以此事件来威胁大陆:“这次事件将会加深台湾社会对中国大陆的负面观感,应立即与我方协商,并释放遭到关押的台湾人民。”“立法院长”苏嘉全表示:“用此种手段将台湾人民押到大陆,是台湾人民无法忍受的,要给予最严正的抗议。”时代力量党团则发表声明:“要求大陆当局即刻道歉、放人!” 台湾有些人“逢中必反”,一遇到大陆就无法理性、不管是非,这些为嫌犯张目的话伤透了大陆人民的心,也让台湾当局显得毫无正义可言。 好在台湾民众这次看清了事情真相,纷纷转而支持大陆惩治犯罪。台湾“法务部长”罗莹雪4月13日下午表示,全世界都在共同打击犯罪的时候,两岸如何通力合作打击犯罪才是共同的目标。有些人用人权、“民族意识”观念模糊此事,这是相当不好的,台湾社会不应该保护犯罪。台北市妇女会理事富春华也于13日在《联合报》上撰文称,岛内民众恨透电信诈骗犯,当台湾自己无法阻挡电信诈骗燎原之势时,何不让大陆用严刑峻法代为处理? 台湾《旺报》上有一篇署名评论,值得很多台湾人一读。文章说,台湾方面要向台湾人民交代,大陆方面一样要向大陆人民交代。更何况不少受害人是大陆的老先生、老太太,他们被台湾人骗走一生的积蓄,有人还因此走上绝路。如果这些老先生、老太太是我们的父母亲人,我们还会对骗子连一句责备的话也没有吗?还是那句话,希望台湾方面多从受害人角度想想。(人民日报海外版汪灵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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