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3月31日电 题:厦门创新涉台司法服务让台胞感受“公正、透明、信心” 作者 陈悦 付臻 31日上午,走出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涉台法庭,台商简先生说,涉台法庭让他对在大陆“打官司”有信心。简先生说,他的信心来自于涉台法庭的司法服务十分优质,“和台湾水准相当”。 这是大陆唯一的涉台法庭,于2012年6月成立,集中管辖厦门市范围内具有涉台因素的一审刑事、行政及民商事案件。海沧人民法院副院长兼涉台法庭庭长曹发贵介绍,经过3年多的创新、完善,这里已经形成“一条龙”涉台司法服务机制。 简先生刚步入涉台法庭,就可以看见一座义工服务台,台商或台企员工们自愿轮班在此担任引导、简单咨询,为包括台胞台商在内的诉讼当事人提供服务。 来自台企的柯丽萍告诉记者,她在这里服务已经一年多了。“台商台胞来到大陆法院打官司,多少都会有一点紧张感,一听说我们是台企员工,距离就拉近了。”柯丽萍说。 曹发贵告诉记者,义工们还常就自己和朋友遇到的司法问题向法官们咨询,让义工队成为涉台法庭延伸司法服务的又一平台。 当进入案件审查起诉、调解、审判等流程时,涉台法庭目前担任庭长的,是涉台审判经验丰富、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资深法官,选配的法官则都懂闽南语、学历高且有丰富审判经验。 “专业人办专业事。”曹发贵说,这些法官不但要懂两岸法律,还要了解两岸民俗,掌握涉台政策。 海沧法院更创设跨区域台胞陪审员参审机制,聘任包括厦门前后三任台商协会会长在内的37位台胞杰出人士担任台胞陪审员,让他们参加到案件的审理、调解等司法活动中,充分发挥他们与涉诉台胞台商“同乡、同业”优势,有效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曾有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其中一方为台资企业,双方争议大,矛盾深。涉台法庭根据案件性质,特意请来从事建筑业的台胞陪审员谢苍发组成合议庭,谢苍发在征得合议庭同意下,多次分别与双方沟通,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意愿。“涉案双方都给涉台法庭送来锦旗,这是十分罕见的。”曹发贵说。 去年有一起涉及台湾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案件。因为案情复杂,涉台法庭组成大合议庭,并请来两位台胞参与,分别担任陪审员和参审员。其中担任陪审员的台胞还是保险法专家。判决出来后,台湾保险公司也对判决结果表示信服。 自集中管辖涉台案件以来,截至今年3月30日,涉台法庭共受理各类涉台案件4752件,已结4262件,其中民商事案件3876件,调解撤诉2303件,调撤率为66.19%。曹发贵说,这样高的调撤率,充分说明了台商台胞对涉台法庭的信任。 曹发贵介绍说,案件作出判决后,有些台籍被告人因为在厦门没有固定住所,或者没有亲友,按大陆法律,不符合判缓刑条件。 为此,涉台法庭聘请有影响的台商担任缓刑考察员。平时,缓刑考察员充分发挥了解两岸风俗民情和往来台湾便利的优势,协助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对刑事案件特别是台籍被告人成长背景,在台前科情况进行调查,作为是否符合缓刑宣告条件的参考。 此外,海沧法院还聘请台商担任执行监督员,通过对执行案件的直接参与,促进法院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避免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回应了台商对涉台案件执行的需求。 “涉台法庭的众多创新和实践,都是为了让台胞感受大陆司法的公正透明,增强他们对大陆司法的信任,为海峡两岸同胞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曹发贵对记者表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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