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赴台个人游明日起强制投保 办入台证时要提交保单

2016-03-31 17:46: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3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储白珊)省旅游局30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台湾地区相关部门规定,赴台个人游强制保险将于4月1日起开始执行。游客若报名前往台湾个人游,需检附意外事故险和突发疾病险保单,才能向台湾当局“移民署”申办入台证。

按照台湾的新规定,必须包括“已投保旅游相关保险之保单或证明文件”,保险内容应包含旅游伤害、突发疾病医疗及善后费用,其因意外事故死亡最低保险金额须为新台币20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因意外事故所致体伤或突发疾病所致医疗费用,最低保险金额须为新台币50万元(或人民币12.5万元),其投保期间包含核准来台停留期间。

据介绍,赴台个人游旅客可以找大陆与台湾协作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也可以委托旅行社代买。游客若在台湾发生事故,台湾方面的协作单位会处理相关事务,例如出具证明、理赔单证的递送、信息传递等。

在保费方面,对于出生2个月至80岁的游客,每人的保费第一档为55元,第二档为100元,80岁以上的保费则会增加一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