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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断头案致反废死声浪再起 蓝绿同提杀童不得假释

2016-03-29 10:36:25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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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内湖昨日发生4岁女童断头命案,愤怒民众驾车环绕内湖分局并高举“废死联盟,立即解散”表达不满情绪。(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3月29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市内湖昨(28日)发生4岁女童遭割喉断颈事件,舆论哗然。国民党“立委”提案修改“刑法”,针对杀害未满12岁以下幼童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也有“蓝委”提案杀童者不得假释。“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周四下午将变更议程,审查相关修正草案。

民进党方面,“立委”王定宇与蔡易余也共同提案修正“刑法”,增列“侵害儿童生命、身体、自由,而故意犯‘本法’之罪,经判处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确定,于徒刑执行期间不得假释。”

国民党:应处死或判无期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在第8届“立委”任内,因发生台南游乐场方姓男童遭割喉致死、北投刘姓女童割喉致死案,提出对于杀害未满12岁的儿童,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因届期不连续,王育敏在第9届与“立委”费鸿泰、陈超明共同提案。

她表示,故意杀害12岁以下孩童者,原则上应处死刑,只有少数因贫困、久病等造成的杀子孙案,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过去讨论类似案例,常有废死人士反对,但法官裁量任何案件也须考虑民意与人民情感。

国民党“立委”徐志荣则与吴志扬提案,针对杀害未满12岁以下幼童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并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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