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在元宵节后才办灯会展出台北福禄猴,3月15日在议会引发争议,议员有的批判,但也有人认为很成功。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福禄猴正在基隆港展出,但昨天(15日)在议会引发争议,部分议员批评已过元宵节才办灯会时机不妥,也质疑经费合法性,另有议员认为办得很成功,把基隆成功营销出去。市府民政处说,经费主要是企业捐赠及台电回馈金,一切都合法运用,市府“以小博大”带动观光人潮。 议员吕美玲说,元宵节过了才办灯会有点突兀,经费来源要说清楚,台电经费是否可以这样用?市府多办大型活动很好,但时机要对,也不用花到700万元(新台币,下同)。 议员庄荣钦不反对办灯会,但指时间点应在元宵节。韩良圻指办得太匆促,没有完整计划,也质疑有没有合法运用经费。 议员郑林清良觉得办灯会很好,但建议应找桃园的主灯比较好看。张芳丽认为地点不适当,在基隆港影响到正常作业。 但有不少议员都认为活动办得很成功,林明智说,灯会在码头边,这几天邮轮客就有1万多人,这么少的钱可以办出这样的活动已属难得。陈东财、洪森永认为,能带动观光最重要。连恩典说,已把基隆营销出去,市府有勇气办要肯定。 “台北花了好几千万元,我们只花搬迁费,让基隆人看到台北花灯,何必一定要在元宵节?”议员陈志成要大家不要苛求。 民政处长王榆森表示,总经费约700万,340万为民间赞助,款项进入文化基金会后,均指定灯会专用,程序绝对透明,台电赞助360万元,由市府提出计划向台电申请。 王榆森说,灯会的用意是希望能带动周边商机,让更多外地游客到基隆来看不一样的灯会;台北市花5400万元办灯会,外传的904万是主灯的设计及制作费,基隆不花一毛钱取得这些花灯的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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