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民进党提新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 国台办回应

2016-02-24 11:17: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2月24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今天在发布会上表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在台湾长期拖而不决,迟迟无法生效,这是不正常的,受损害最大的还是台湾的业者和普通的民众。

有记者提问,商务部部长高虎城23日在回答记者问题时表示,希望台湾方面敦促服贸协议尽早生效,否则这就不是起大早赶晚集的问题,恐怕连晚集都赶不上了,发言人对此如何评价?您如何看民进党近日提出的新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

安峰山说,关于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我们已经多次表明了我们的态度。两岸协商谈判的基础不能受到损害,两会受权协商和所签署协议的权威性应该得到维护。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在台湾长期拖而不决,迟迟无法生效,这是不正常的,受损害最大的还是台湾的业者和普通的民众。

至于民进党近日提出的新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安峰山表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不是“国与国”的关系。我们已经多次表明,两岸协商谈判的基础不能受到损害,两会受权所签署协议的权威性应该得到维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