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台南大地震,商业寿险却没有发挥预期中的保障功能。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2月22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月6日台湾南部大地震,商业寿险却没有发挥预期中的保障功能。寿险业者说,主因这次116名罹难者中,有三分之一是未满12岁孩童,即使父母曾帮孩子买保险,但依照规定,小孩在未满15岁前死亡,寿险业不能给付身故保险金。“只能加计利息退还保险费”,完全失去保险意义。 为避免爸妈帮小孩投保后,出现诈领保险金的“道德风险”案件,“保险法”规定针对“未满15岁”孩童,若投保后身故,寿险公司只能加计利息退还所缴保险费,或返还投资型保险专设账簿的帐户价值。不过,政策性保险、例如学生保险可排外。 寿险公会理事长许舒博说,虎毒不食子,不应拿少数的个案,将大多数父母亲都认定是坏人。他说,历次重大灾难事件后,会向“金管会”保险局建议,应重新检讨这个“因噎废食”的条文,以这次206台南大震为例,三分之一孩童除了学保,等于“没有保障”。 许舒博还表示,“金管会”和外界指责台湾人身保险“保障偏低”,但依照现行保险条例,15岁以下小朋友,可自商业寿险公司获得的人身保障“却等于零”。 根据寿险公会调查,2010年后父母为诈领保险金对小孩不利的投保行为“一案都没有”,2010年之前,也只有一案。但许舒博表示,此次30几个小生命一瞬间就没有了,“到底是这些孩童的人身保障重要?还是去防堵那些微乎其微的道德风险重要?”。 根据“金管会”初估,此次全体寿险业理赔206台南大震,金额约1.68亿元(新台币,下同),不仅低于预期,也低于产险业初估理赔金额3亿多元。 另有寿险业者说,这次有高达三分之一的罹难者“都是小孩子”,因为15岁以下孩童身故“不能赔”,这次变成大家都在“退保费”,针对每名罹难孩童保护,寿险公司只能退回几千至万元保费。(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
相关阅读:
- [ 02-19]台湾新一届"立法院"开议前为南台湾地震遇难者默哀
- [ 02-19]台湾新一届"立法院"开议前为南台湾地震遇难者默哀
- [ 02-19]台南凌晨发生里氏4.3级地震
- [ 02-19]台东县海端乡最近4天发生18次地震“像睡在摇篮里”
- [ 02-19]台“地震测报”APP将亮相 震后3分钟发详尽报告
- [ 02-19]台湾南部地震失联林女遗体找到 死亡人数增至117人
- [ 02-18]高雄地震:维冠大楼最后一名罹难者被寻获
- [ 02-18]台南因地震死亡人数升至117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