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内政部长”:救灾告一段落后随即启动追责

2016-02-06 16:26:32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台“内政部长”:救灾告一段落后随即启动追责

一场规模里氏6.7级的强烈地震于6日凌晨重创台湾南部,维冠金龙大楼倒塌已导致5人死亡。台湾当局“内政部长”陈威仁6日表示,大楼起造人维冠建设公司与承造的大信工程公司皆已不存在,救灾告一段落后将追究责任。

据台湾“中央社”2月6日报道,陈威仁在“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召开记者会表示,维冠金龙大楼位于台南市国光五街,1992年兴建,设籍该栋住户96户、256人,但因年节返乡,实际居住人数仍待调查。

陈威仁表示,现在第一工作是救灾,事后将对维冠大楼倒塌一事追究责任,相关单位包括台南市政府都会调查。是否有偷工减料或设计瑕疵,现在第一时间还没办法回答,但一定会去追究。

不过,陈威仁也说,起造的维冠建设公司与承造的大信工程公司,登记都已废止而不存在,只有负责设计的建筑师事务所仍然存在,责任归属调查,将在救灾告一段落后进行。

营建署长许文龙说明,维冠大楼是地上16层、地下1层的建筑,共107户。维冠建设公司在1992年取得建设执照,营造厂是大信工程公司,1994年11月11日完工,取得使用执照,设计的建筑师是张鹰宝。

许文龙说,以前常有建筑公司盖完建案就解散的情形,目前维冠建设与大信工程都已解散,只能联络张鹰宝。事后追究责任,将会请四大工会协助鉴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