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5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新科“立法院长”苏嘉全被爆,6年前竞选台中市长时竞选总部的孙姓干部,被控性侵年纪小其50岁、在总部负责发放文宣的身心障碍女工读生,次数高达97次。“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强制性交罪等判其7年6月徒刑。 75岁的孙姓老翁,6年前到苏嘉全台中市长竞选总部服务,认识当年才19岁、就读特殊教育高中夜间部的被害女。在2010年11月间,孙男假借要去察看选举座谈会场,将被害女载往宾馆性侵。之后以“不配合、没工作”等为由,要挟被害女以大约每月4次的频率,带往宾馆发生性行为,期间还对被害女强拍裸照,胁迫不听话就要公布裸照。 2012年5、6月间,孙男不满被害女未接电话,竟骑乘摩托车搭载其外出,将装有20升汽油的桶放置在摩托车脚踏垫上,恫称将泼洒汽油,两人同归一尽。被害女因长期被性侵、胁迫,深感痛苦,跑到一庙宇写下一封遗书,称遭孙男强拍裸照,还要求需每小时回报行踪,且不得离开被告,不能拒接电话,如不从,即要公开裸照。该遗书由被害女工读的王姓女主管发现,该主管为保护被害女而将遗书撕毁,但将此事告知其母,从而报警将孙男查获。 “法院”一审认定孙姓老翁犯下97件性侵案及恐吓案,但因双方以36万元(新台币,下同)达成和解,依强制性交罪等判7年6月徒刑。老翁不服再提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结,审酌孙姓老翁长期犯下强制性交罪,期间又强拍裸照,造成被害人担忧照片外泄而终日惶惶不安,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驳回其上诉。 针对此事,苏嘉全办公室否认孙姓老翁为6年前竞选总部干部,并表示没有听闻此事,报道并非事实。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中高分院”的判决书中,明明白白写着孙男曾担任苏嘉全大甲区竞选总部干部,因而结识负责发放竞选文宣的受害女子。(中国台湾网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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