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4日讯 选战进入最后冲刺,候选人告不停。从台湾头的基隆市,到台湾尾屏东县,不断有“立委”候选人提告对手诽谤、违反“选罢法”;另一方则反控诬告,各地检署彷彿变成候选人另类造势舞台。 综合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籍基隆市“立委”候选人郝龙斌,13日与律师叶庆元到地检署递状提告对手蔡适应。指蔡在文宣污指他在北市长任内,对捷运延伸到基隆反应冷漠,控告蔡违反“选罢法”、诽谤。 叶庆元说,有关基隆捷运,郝在公文上批示是“协助办理”,当时冻结基隆捷运评估经费的是基隆议会民进党团,蔡适应也名列其中。这是标准的“做贼喊抓贼”,自己冻结预算,反过来批评郝。 蔡适应总部回应,总部确实透过夹报发放大型文宣,但不是抹黑。 台北市第八选区无党籍“立委”候选人李庆元,13日开记者会指国民党“立委”候选人赖士葆利污指他抹黑。赖士葆竞选办公室主任朱晓明则回应说,赖士葆整天都在扫街拜票,不清楚李庆元指控从何而来,要求李道歉。 民进党脱党参选新北市“立委”的李婉钰,昨公布一段影片,指民进党籍市议员何博文5日办餐会,邀请里长参加,民进党“立委”候选人罗致政到场,会中有人疑发8000(新台币,下同)至1万元现金给里长,不排除按铃举发贿选。罗致政表示指控不实,今天将到地检署按铃提告。 类似的指控案例比比皆是,台“最高检察署”统计,各地检署受理正、副“总统”选举相关案件234件;“立委”选举相关案件810件,合计1044件。其中,有一半是疑似贿选案,犯行较明确列为侦字案仅72件,14人遭羁押。一名主任检察官说,根据经验,许多告诉案件在选后都被判不起诉或无罪。 该检察官指出,民众低调向司法机关检举、提告的案件,大都有实质内容,大张旗鼓到地检署提告,除了塑造自己揭弊形象或达成打击对手目的,多数结果都不起诉或判无罪。这样不但增加案件量、影响司法人员处理其他案件质量和进度,也浪费司法资源,根本是“肥了自己,苦了大众”。(中国台湾网朱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