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企管理人员在台居留满6个月可纳入健保
2015-12-04 08:26: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2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据台湾《经济日报》12月3日报道针对大陆企业所反映的台湾投资限制严格、证件办理手续繁杂、陆干健保等问题,台“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执行秘书张铭斌表示,陆企在台湾的健保问题已经有途径可以解决,只要陆干居留台湾期满6个月即可纳入健保;而至于陆企在台投资项目、审查程序严格等问题,未来也会就陆企反映项目进行检讨与修正,为两岸创造友善的投资环境。 张铭斌表示,目前以投资经营管理、企业内部调动等名义来台的陆干,居留满6个月以上就可以纳入健保,只是大部分的陆干来来去去,无法在台湾住满6个月以上,因而没有纳入健保。 此外,陆企来台投资的审查程序未来也将视新案或是增资案予以不同的调整,但“投审会”也指出,因为现阶段有许多投资项目受到两岸服贸协议尚未通过的影响,仍无法做大规模的调整。“投审会”将针对对两岸合作有帮助、无牵涉安全项目优先检讨,期能为两岸企业都创造更佳的经商环境。 |
相关阅读:
- [ 12-03]陈德铭盼台湾能给陆企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 [ 06-15]台湾青年“登陆”创业 陆企送“大礼包”
- [ 06-15]台海|海峡两岸特色庙会渐入最高潮 台湾青年"登陆"创业 陆企送"大礼包"
- [ 06-15]台湾青年“登陆”创业 陆企送“大礼包”
- [ 04-01]台湾学生赴陆企实习意愿增温 “玉山计划”受欢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