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人民币加入SDR货币 有利两岸货币互换协议签署

2015-12-02 10:21:37 卢佳静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12月2日讯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这促使人民币国际化与自由化向前迈出一大步,也为谈判多年的两岸货币互换协议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机会。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IMF执行董事会11月30日表示,同意将中国大陆人民币纳入SDR储备货币篮子,明年10月1日起生效,所占权重约10.92%。此为继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之后入篮的第5种货币。

“中华经济研究院院长”吴中书表示,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将促使中国大陆资本帐开放,汇率与金融管制逐渐松绑,便利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对于两岸货币互换协议迟迟未签署,吴中书指出,两岸之间经贸往来密切,台湾地区贸易对大陆有38%至39%的依存度,加上双方人员互访密切,他对两岸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持正面态度。

吴中书坦言,两岸应基于“经贸往来”的事实,推动两岸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届时每人每日人民币2万元换汇限额、每日汇款人民币8万元的限额也可望取消。

依据大陆央行公布的资料,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2014年已经与10个国家和地区新建清算安排,与13家境外央行或货币主管机关新签或续签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人民币已成越来越受欢迎的国际结算和储备货币之一。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象征人民币自由化与国际化向前迈出一大步。谈了多年的两岸货币互换协议也可趁此时机检讨、商谈,进而朝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迈进。(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