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查文晔 齐湘辉)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介绍说,两岸货物贸易协议第十二次业务沟通11月21日至23日在台北举行。双方就此前尚未达成一致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经过共同努力,本轮商谈取得积极进展。 他说,在文本部分,两岸就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专章及列为附件的原产地规则相关实施程序全部条文达成共识,贸易救济专章部分分歧条款达成一致,大部分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达成一致;在市场开放部分,双方进一步明确了货贸协议总体目标、降税安排原则等问题,就正常化问题及具体产品清单深入交换了意见。 安峰山披露,经双方初步商定,将于12月中下旬举行两岸货贸协议第十三次业务沟通。双方将继续共同努力,力争尽快完成货贸协议商谈。 关于将于11月30日在台北举行的两岸协议执行成果总结会,他说,海协会与海基会正在就此展开准备工作。这次会议主要是对7年多来两岸的各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对相关协议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系统总结。 针对两岸服贸协议仍未能生效,安峰山表示,我们希望双方能够共同努力,以两岸同胞的利益和福祉为念,相向而行,使已签署的协议尽快完成生效程序,以造福两岸民众。 对于有台湾舆论认为大陆“红色供应链”崛起对台湾的一些产业形成冲击,他表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是合作大于竞争的。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给两岸同胞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相信未来发展的空间还十分广阔。 |
相关阅读:
- [ 11-25]两岸货贸协议第十二次业务沟通取得积极进展
- [ 11-25]国台办:两岸双方将力争尽快完成货贸协议商谈
- [ 11-24]台湾舆论:干扰货贸商谈只会自食苦果
- [ 11-23]台媒:干扰货贸谈判 台湾只会自食苦果
- [ 11-18]台湾欲年底前完成两岸货贸协商 盼待遇优于中韩FTA
- [ 09-30]林中森:盼两岸货贸与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协商尽快完成
- [ 09-30]国台办再吁两岸双方早日达成货贸协议
- [ 09-30]国台办:加速推动两岸货贸协议后续商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