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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湾如何治“酒驾”

2015-11-18 15:21:1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原载台湾《联合报》

台湾酒后驾车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惩罚措施号称“全球最严”,几乎达到“沾酒别上路,上路必被罚”的标准。喝一瓶啤酒再开机动车,便可能被警察扣车,另被罚款数万元新台币,超过两瓶啤酒便可能以“公共危险罪”入狱。即便只是“无辜”地享用了烧酒鸡,只要酒精测试超标,一样逃不过受罚的命运。曾有岛内民众担心严罚之下监狱爆满,眼下超员的台中监狱正调整标准,让部分酒徒有机会以改交罚金的方式,躲避牢狱之灾。

台“法务部”前年清查全台21个地检署,发现酒驾收监标准竟多达6种,台湾高检署因此召开检察长会议,推出统一标准。从2013年6月开始,全台民众都需遵守这一严格规定:驾驶人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而驾车者,便构成公共危险罪。民众有酒驾行为至少判处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并从严处罚。但也有例外,即食用烧酒鸡等含酒精食物而非直接饮酒,或未肇事、酒精测试值低于0.55毫克、3年内未再犯、已接受戒瘾治疗的单纯酒驾犯,可减轻处罚。

由于台湾各地检署对酒驾累犯是否准予改处罚金的标准不一,台湾“法务部”为此做出了“5年内三犯酒驾便收监,不准改处罚金”的统一规定。

这样的标准究竟有多严?曾有岛内基层交通警员指出,只要喝酒开车,便一定会达到处罚标准。有网友质疑,此类“地狱罚则”能够有效遏止酒驾吗?监狱是否会人满为患?

民众的担心正成为现实。台“法务部”统计,因酒驾新入狱人数年年创新高,2012年有6384人因犯公共危险罪(其中约九成为酒驾)入狱;2013年增至7585人,去年更高达10168人,约占新入狱受刑人数的三成。

一些地方的监狱已经不堪重负。台中监狱典狱长黄维贤说,台中监狱可容纳4076人,目前却已收容5500人,超员人数上千。收容人原本每人应有的空间,因人员爆满而不到原规定的一半。台中检方日前因此宣布,不再执行“三犯必关”的标准,而以收取罚金代之。

台中地检署执行科主任检察官林忠义多次到监狱视察,深感人满为患的严重性,认为5年内三犯酒驾者,如果第三次未肇事,且3年内未再犯、正接受酒瘾治疗的被告,即使酒精测试值超标,仍应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准予改处罚金或以社会劳动代罚。台中监狱今年2月获准采用新规,至今有近300名三犯酒驾的被告改交罚金,成功逃过狱劫。

对于台中检方的“创新”做法,台湾高检署表示尊重。新北、台南、高雄监狱虽也面临超员问题,但当地检方均表示暂不跟进。

“能不坐牢当然好!”因二度酒驾被捕的林姓男子说,如果真犯第三次,会全力配合戒酒门诊、缴罚金,换取不用坐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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