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30日上海讯 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在沪数十万台胞可享受“市民待遇”,参加社保丶子女入学都方便。 《保护规定》明确指出:台湾投资者与合法就业人士,及其同住配偶丶子女丶父母可享有与上海常住人口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上海投资丶就业的台胞同住子女可就近进入上海幼儿园丶中小学就读,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台胞本人或共同居住配偶丶子女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保护规定》的实施,上海数十万台胞拍手叫好,并奔走相告。创业和居住在闵行区的台胞王先生兴奋地说,我到上海已有20多年,上海给了台胞很多优惠政策,这次《保护规定》的出台,是上海市政府送给台胞的"大红包”,体现了上海这座城市海纳百川的胸怀和气度,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的理念,我们台胞要为第二故乡建设和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台湾网上海闵行区台办通讯员李龙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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