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名男子买高空烟火随便放 炸瞎男童波及超商
2015-09-30 08:20: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9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据今日新闻网9月29日报道台湾彰化有2名男子日前花了十多万元(新台币,下同)买高空烟火,在大马路上施放。疑似炮管没有架好,炮火居然直冲一旁的便利超商,造成这家超商、6辆车与10户民宅受到波及,还有4人受伤,其中有一名9岁男童遭烟火碎片插进左眼,恐有失明危险。 这2名男子开着小货车载着一堆炮管与高空烟火,到彰化县伸港乡美港路前施放,但疑似炮管没有架好,居然直冲一旁的便利超商,火星残留在车上,又引发二度爆炸。爆炸发生前便利超商的店员正在结账,有一些顾客坐在靠近门口的休息区,突然一声巨响,全部人都吓傻,反应过来后赶紧逃到户外。 警方获报赶到现场,2名男子坦承施放烟火,并供称是向台中市一间烟火商家购买。警方表示,2人所买烟火较劣质,施放过程中烟火未到达应有的高度就引爆,才会波及附近的商家与民众。 而施放烟火的2名男子,讯后被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并被当地消防局开出上百万元罚单。 |
相关阅读:
- [ 08-17]林青霞自称30年没出过汗 女星不食人间烟火引热议
- [ 08-15]高雄不放"双十节"烟火 政界分析:有政治考量
- [ 07-13]"梳秧节"祭祀活动怒放烟火 西湖再开并蒂莲
- [ 04-29]王金平宣布今年“双十节”烟火将在高雄举办(图)
- [ 04-16]高端月子会所,少了多少人间烟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