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洪秀柱不雅照案告破 嫌犯还恐吓过马英九

2015-08-28 08:37: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据台湾“中央社”27日电 国民党2016参选人洪秀柱日前遭受不雅照攻击,向警方提告,警方追查并逮捕一名黄姓男子。黄男供称,因对当局施政不满,才在情绪冲动下合成洪秀柱不雅照片。

洪秀柱办公室指出,今年6月10日起发现在脸书陆续有人冒用艺人或名人账号,散布合成的不雅图片,包括洪秀柱头像被移花接木到裸照,制作成色情片封面等,诋毁洪秀柱。

洪办搜汇相关资料后,委由律师向刑事局报案提出告诉,刑事局侦九大队成立项目小组。专项小组通过调阅涉案账号及网址使用者资料,进一步过滤分析、交叉清查,最终锁定黄姓男子,并于26日到新北市永和区黄男家中将其逮捕,当场查扣黄嫌犯案的个人电脑与涉案资料1份。

警方调查,黄男曾于去年6月与今年5月间,通过境外传真、电话短信方式,恐吓马英九及多名“立委”,遭刑事局查获移送,并经判决确定在案。黄男坦承犯行不讳,但供称他患有重度忧郁症,常无法控制情绪,因对现今“政府”不满,才在情绪冲动下修改合成不雅照片后上传,以达宣泄个人情绪与批评时政等目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