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1岁女童日记惊爆遭继父性侵 继父测谎未过
2015-08-19 18:08: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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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一名11岁的女童在与同学交换日记时,惊爆自己9岁时就遭到李姓继父性侵,并且画了裸露的小女孩跪在地放哭泣的涂鸦,但是女童担心如果报案,家里就会变得很穷,李男也测谎未过,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但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女童说词反复,判决李男无罪,可上诉。 女童控诉,2012年3月,继父在客厅强行脱掉她的上衣,亲吻及揉捏胸部,还将手指伸入下体性侵,2014年又趁女童母亲外出,再次对其猥亵,她担心说出来会害妈妈与继父离婚,家里会变得很穷,所以只好偷偷在日记里跟同学诉苦,表示自己被继父性侵长达3年,希望同学们不要排挤自己。 李男虽然测谎没过,但是他坚决否认性侵继女,他表示继女是因为不想妈妈再婚,才会说谎污蔑他,而且女童曾在2013年时骑自行车跌倒,底裤出现血迹,处女膜可能是因为这样才破裂的,而且继女在祝妈妈母亲节快乐时也写了祝他父亲节快乐,如果自己真有性侵女童,女童怎么又会祝他快乐,不能因日记一句话就判他有罪。 判决指出,女童声称被性侵得那天,女童母亲也在房间,但却未向母亲求救,反而是脱逃,明显与正常反应不符,而且在时间方面也出现出入,法官认为,在女童声称被猥亵的当天,日记还写下,“本来全家要去采草莓,要是没下那场雨,今天一整天一定可以很开心”,全案证据不足,判李男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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