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正文
分享到:

李登辉豪宅翠山庄非法占邻地被法院判拆(图)

2015-08-18 07:21: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李登辉居住的翠山庄豪宅,日前遭邻居陈许春美控告,无权占有她的土地约22平方米。李登辉目前所居住的翠山庄,原本是李登辉卸任领导人之后,由台湾当局支付每月31万多元(新台币,下同)租金,作为其在台北的居所。

翠山庄外观

  翠山庄外观。(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8月17日讯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李登辉居住的翠山庄豪宅,日前遭邻居陈许春美控告,无权占有她的土地约22平方米。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女愤而提告,要求李登辉住处所有人,也就是李登辉的孙女李坤仪拆屋还地。李坤仪虽主张该占有处上方是庭院、下方是办公室和停车场,是起造时就存在的,若拆除将导致房屋结构受损,但台北士林地院鉴界后,认定李登辉的豪宅占用邻地属实,判李坤仪应拆屋还地,全案仍可上诉。

李登辉目前所居住的翠山庄,原本是李登辉卸任领导人之后,由台湾当局支付每月31万多元(新台币,下同)租金,作为其在台北的居所。直到2007年,“卸任领导人礼遇条例”修正,对卸任领导人礼遇金设限,才由李坤仪贷款4900万元买下翠山庄。李登辉当时曾自称,如果李坤仪没有买翠山庄,他没钱买,也没有房子住。(中国台湾网王思羽)

前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中),曾赴翠山庄拜访李登辉(左)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