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正文
分享到:

台北检方将继续追究反课纲学生其他违法行为(图)

2015-08-11 15:54: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22名反课纲学生上月23日闯入“部长办公室”,检警搜证发现,有多名学生、群众拉扯“教育部”人员并限制行动,已涉妨害公务与强制罪;由于妨害公务与强制皆属非告诉乃论之罪,台北地检署持续侦办。

22名反课纲学生上月23日闯入“部长办公室”,检警搜证发现,有多名学生、群众拉扯“教育部”人员并限制行动,已涉妨害公务与强制罪;由于妨害公务与强制皆属非告诉乃论之罪,台北地检署持续侦办。(台北警方提供)

中国台湾网8月11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教育部”昨日对上月23日闯入部长办公室的22名学生、群众与记者撤回告诉,但检警连日勘验搜证带发现,有多名学生、群众拉扯“教育部”人员并限制行动,行为已涉犯妨害公务与强制罪;由于妨害公务与强制皆属非告诉乃论之罪,台北地检署持续侦办。

警方日前共逮捕33人,包括15位大学生、9位中学生、6位民众及3位记者,“教育部”对33人提出毁损、侵入住宅罪等告诉。

夜闯“部长室”事件历经占领“教育部”事件后,“部长”吴思华上周释出善意宣称撤告,昨由祕书处处长亲自到台北检方出庭,表明撤回对22名成年人的告诉,且不会再提告。

但检警勘验案发当夜现场搜证带,发现有多名学生及民众拉扯“教育部”人员,以及限制“教育部”人员的行动,涉嫌妨害公务与妨害自由罪章的强制罪,但该两罪属非告诉乃论之罪,检警依法继续侦办。(中国台湾网 高旭)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