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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媚日卖台”遭起诉 优厚待遇或被取消

2015-07-28 15:52:56 陈明宇 范凌志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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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领导人李登辉日前在日本接受采访时称“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屿,台湾称为钓鱼台)是日本的,不是台湾的”,一席话使钓鱼岛争议再度被挑起。27日,新党主席郁慕明递交刑事告发状,状告李登辉涉嫌外患罪。同一天,国民党党团拟修法停止对李登辉的礼遇。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27日上午,新党主席郁慕明在多名律师的陪同下,和民众一同前往“高检署”递交刑事告发状,告发李登辉涉嫌触犯“刑法”104条外患罪。当天下午,新党方面就此事独家回应了《环球时报》。新党新闻联络人王炳忠详细描述了当时的情形:“上午9点钟,我们到台湾高等法院前集合;10点,郁主席带领19人共同正式按铃告发,其中包括新党成员以及一些得知消息的民众。我们按铃之后,检察官就受理了,高检署表示,将由内勤检察官开庭受理本案,一切依法办理。”

郁慕明说,李登辉任台湾领导人时曾在1996年10月7日明确表示“钓鱼台列屿为中华民国领土”,显见他明明清楚台湾的立场,却在卸任后多次宣称“钓鱼台主权归属日本”。日前李登辉访问日本,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密会一个半小时;23日下午,李登辉在“外国记者协会”演讲时又宣称“尖阁诸岛是日本的,不是台湾的领土”,“由此可知,当中应有因果关联性,被告李登辉应已对外着手施行使我国领土钓鱼台列屿归属于日本,已符合刑法104条外患罪之要件”。郁慕明还说,值此日本声称将钓鱼岛“国有化”、台“外交部”多次强调“主权”之际,李登辉卖台已进化为行动,涉嫌勾结外人“卖台叛国”,“任何一位中华民国国民,皆有卫国护疆之责,更有权告发真正的卖台者李登辉”。他称,过去也有人告发过李登辉预备内乱,而此次新党告发他外患罪,是因为他在日本国会议员前出卖主权,并涉嫌和安倍晋三密商,严重性不同以往。

王炳忠告诉《环球时报》,“中华民国刑法”的104条里讲得很清楚,如果和外国或外国派遣的人来谋议将领土转给他国,就构成“外患罪”,“李登辉符合这个情形,这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就算未遂,也是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同一天,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也表示会尽一切努力,包括相关修法,“卸任元首有公然丧权辱国言论不能享任何礼遇”。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赖士葆说,台湾每年提供李登辉近1000万元新台币的礼遇金,国民党团强烈谴责、抗议他在日本发表的“丧权辱国言论”,主张台湾人民税金不应该继续给李登辉,“他要礼遇,请他去日本,接受日本礼遇”。国民党“立委”吴育升称,李登辉在日本人面前表达这种立场是“国耻”,这么严重的事,民进党主席蔡英文竟没有任何谴责,“严重怀疑她当选后会不会和李登辉一样出卖台湾、中华民国?”

王炳忠告诉《环球时报》,按照台湾相关规定,卸任领导人能享受很多优待,包括每个月固定领津贴,派遣随扈等等,“这些都是要耗费台湾纳税人的钱。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脸面来享受优待呢?”据悉,台“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规定,“卸任总统犯内乱、外患罪,一审有罪就停止礼遇”。

针对国民党和新党的严厉谴责,李登辉办公室27日发出新闻稿称,这是为求政党生存的选举作秀花招,呼吁国新两党不要浪费媒体及司法资源。李办主任王燕军称,李登辉多次在岛内外公开场合都讲过“钓鱼台是日本的”,提告人所提的密谋、通谋情事,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对于李登辉的谬论,《中华日报》的社论称,从李登辉、陈水扁执政至今,钓鱼岛“始终属于宜兰县头城镇行政管辖范围”,“李登辉的逻辑是:自己人当家时,寸土不失;他人当家时,寸土不守。天下岂有此理乎?”

中央日报网络报的评论称,李登辉在日本演讲大肆吹嘘日本殖民时期对台湾的“建树”,将国民党对台湾的治理诋毁为“台湾人还是存在奴隶般的状况”,难怪有人批评他认贼作父、数典忘祖。更可怕的是,他和民进党都采取“联日制中”策略,这种做法在短期内或许符合安倍跟中国大陆“对着干”的立场,却必然使中日关系火上浇油,“可以想见,万一民进党重新执政,两岸关系势将因此更加恶化,但无论日本或美国,其实都只是把台湾当成与中国大陆交涉的筹码,一旦情势变化,台湾随时可能被美日牺牲”。(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陈明宇 本报记者 范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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