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抓获后指认抢劫现场 警方追回的部分脏款 “我要抢钱,你们快点打110报警,我就是想坐牢……”7月11日中午12点50分左右,一名戴着墨镜,身穿青绿色T恤、黑色长裤,背着黑色双肩包的年轻男子走进成都市北大街一家眼镜店,在持刀抢走1700余元现金后,威胁店员赶快报警,随后乘坐三轮车离开了现场。7月13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青羊区公安分局草市街派出所获悉,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13日中午1点10分左右,青羊区公安分局草市街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文殊坊附近抓获11日持刀抢劫眼镜店的犯罪嫌疑人。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姓姜,28岁,四川安岳人。姜某某在被警方抓获后,对自己持刀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 13日下午5点过,四川新闻网记者在派出所采访到了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喝了点酒,当时想如果逃了可以构成犯罪,就逃了。”姜某某说,自己抢劫是由于家庭和经济原因,当时只想进监狱坐牢。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姜某某在抢劫后并未挥霍抢来的1700余元,两天多时间里,他仅花了其中100元钱。 办案民警对姜某某这种因自身不满情绪而报复社会、挑衅警方的行为表示“不作死就不会死”。据了解,姜某某持刀抢劫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记者 漆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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