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一女子怀疑前表嫂与前夫交往 合成遗照恐吓

2015-07-09 15: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7月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陈姓女子怀疑已离婚的前表嫂与前夫交往,将前表嫂照片后制成“遗照”,并张贴在前表嫂任职公司网站,9日遭检方起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31岁陈女与前夫于两年前离婚,她怀疑离婚的前表嫂廖姓女子与前夫交往,竟将廖女脸书(Facebook)照片下载后,后制成类似遗照,并张贴在廖女任职公司网站。

之后,陈女又传送“不要让我去公司闹你,我会要你死的”简讯给廖女。隔几天,陈女又跑到廖女任职公司门口,公然谩骂廖女。

廖女不甘受辱,委请律师提告。检察官认为,对未死之人张贴合成遗照,会让人有被诅咒早日死亡,或将被加害而死的感觉,具有恐吓意味,依恐吓、公然侮辱罪将陈女起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