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八仙尘爆伤患家属为公职者最多20天带薪假

2015-07-07 07:40: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八仙尘爆意外发生第9天,台“行政院长”毛治国5日抛出伤患家属如为公教人员,将研议给予有薪假。“人事总处”副人事长张念中6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依据“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伤患的直系亲属或配偶可给停止上班15天,其间支付全薪;如需要延长假期,另请家庭照顾假7天,前5天支领全薪。

张念中指出,据6月29日刚修法通过的“天然灾害停班办法”第17条之1,八仙尘爆伤患的直系亲属、配偶可停上班15天,统计广义公职人员共有35人,其中包含一般公教23人、技工或驾驶12人,伤患家属如果有超过1人为公务员,原则上只能1人休假。张念中强调,修法如果早一点通过,高雄气爆案才可能适用。

如需延长假期,张念中说,可依据“公务人员请假规则”请事假、家庭照顾假或个人年休假。依请假规则,家庭照顾假7天,前5天支领全薪,个别人员依年资最多有30天全薪年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