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咖啡店老板娘网上骂员工偷钱被判拘役20天

2015-06-05 16:22: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6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花莲县寿丰乡1家咖啡店李姓老板娘,怀疑林姓女员工在男友教唆下,偷取她皮包内的钱,去年8月翻拍女员工与男友的照片及LINE对话纪录,张贴于脸书并留言指控对方“偷窃”、“挖钱”并骂脏话,林姓女子发现提告;花莲地院昨天(4日)依妨害名誉罪判处李女拘役20天,得易科罚金2万元(新台币,下同)。

判决书指出,林姓女子是寿丰乡1家咖啡店的员工,李姓老板娘怀疑她受何姓男友教唆偷钱,去年8月下旬,将林姓女子手机内与男友的照片及2人LINE对话纪录翻拍后张贴在社群网站脸书上。

李姓老板娘贴文指责林姓女子“挖钱”并辱骂。法官审理认为,李女公开留言,使用“挖钱”、“偷窃”及恶意诽谤等文字、已具体指摘对方窃盗,另使用辱骂对方的文字,足使人对两人产生负面评价,贬损人格与名誉,因此依妨害名誉罪判处李姓老板娘拘役20天,得易科罚金2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