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中韩签FTA台湾看"红眼" 马办呼吁"朝野"勿故作轻松

2015-06-02 08:52:27 高旭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中韩签FTA台湾看

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昨会见宾客时也指出,台湾为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必须加速经贸自由化,与推动法规松绑。(网络图)

中国台湾网6月2日讯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陈以信昨天就中韩正式签署FTA一事表示,台湾“朝野”应该严肃面对,正视对台湾经济的负面冲击;同时敦促“立法院”应加快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与服贸协议的审查。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中国大陆与韩国昨天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议(FTA),陈以信表示,“朝野”对此事应该严肃面对,不能“故作轻松、若无其事”,必须正视对台湾经济的负面冲击。

陈以信并强调,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昨会见宾客时也指出,台湾为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必须加速经贸自由化,与推动法规松绑。

陈以信强调,在区域经济整合的大趋势下,别的国家和地区不会等台湾,台湾必须急起直追,才能避免被边缘化的危机。他呼吁“立法院”加快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与服贸协议的审查。

另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经济部”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的评估显示,中韩FTA对台湾影响是“短小长空”。生效第一年受冲击的产业包括石化、纺织成衣、玻璃;生效第十年时,被取代的产业再扩及钢铁、汽车、面板、偏光板及工具机,被取代金额上升到42.5亿美元(约新台币1314.8亿)。(中国台湾网高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