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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岛内平面媒体报道称,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张照片,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由一位状似海外籍看护的女子搀扶,走在路上,神情轻松,背后还有一名男子跟随。台北市议员李庆元说,他向劳动局查询得到答案是,看护只能“当事人”使用。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5月19日讯 有岛内平面媒体报道称,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张照片,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由一位状似海外籍看护的女子搀扶,走在路上,神情轻松,背后还有一名男子跟随。 据报指出,阿扁当初保外就医时就传出至少要请2名看护,才能照顾他起居生活,但他一直喊穷,没有想到,最后竟然请不起看护,沦落到要跟阿珍(妻子吴淑珍)共享一名看护的地步,且还被拍到。他们恐怕已违法,可能面临15万元新台币的罚款。 台北市议员李庆元说,他向劳动局查询得到答案是,看护只能“当事人”使用。如果要求看护额外去照顾别人,看护有权拒绝,即使看护同意帮忙照顾其他人,若被发现也算违法。 李庆元表示,他相信扁家不会穷到请不起另一名看护,但他怀疑以阿扁的“病情”,就算是阿扁亲自申请,恐怕也不会通过巴氏量表(目前台湾长期照护上最常用来评估个案身体功能的量表。通过量表鉴定,可了解患者需要给予什么医疗照顾及确认是否符合申请外籍看护)的审核标准。“巴氏量表很严格,请看护,必须‘生活难以自理’,最起码要坐轮椅,或是躺在床上,无法自由行动,像吴淑珍一样。阿扁都很正常,如果他能请到看护,搞不好还会被怀疑涉及特权!”(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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