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国台办就国共两党领导人会面等答记者问(实录)

2015-04-29 11:3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国台办就国共两党领导人会面等答记者问(实录)

  马晓光(资料图)/中新社发 泱波摄

中新网4月29日电 29日是汪辜会谈22周年,也是“胡连会”的十周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日在京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马晓光就国共两党领导人会面、沪台通、更好支持台企发展等话题答记者问。

发布会实录如下:

马晓光: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发布会现在开始。下面请大家提问。

福建厦门卫视记者:李克强总理和俞正声主席日前在与台资企业代表座谈时表示,大陆对台商的优惠政策不会改变,还会继续支持和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的发展。请问国台办将如何落实讲话精神?谢谢。

马晓光:日前,李克强总理在厦门召开的部分台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两岸同胞骨肉相连,是一个大家庭的兄弟姐妹,是一家人。我们对台商的优惠政策不会改变,已制定的一些政策、已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不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俞正声主席近日在南京与台商企业家代表座谈时也强调,大陆支持和鼓励台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方向不会改变,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台资企业发展,依法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讲话发表后,各地台商反映热烈,认为吃了‘定心丸’,感觉这些讲话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的政策理念,坚定了他们进一步在大陆发展事业的信心。中央台办、国台办将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为台资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谢谢。

新华社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日前举办的国共两党纪念“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发布十周年有关活动的情况。谢谢。

马晓光: 4月25日,在江苏南京,中央台办海峡两岸研究中心和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举办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发布十周年的纪念活动。

马晓光:中央台办张志军主任、江苏省委罗志军书记、中国国民党郝龙斌副主席,以及国共两党代表、两岸专家学者将近100人出席了有关活动。

马晓光:与会人士高度评价“共同愿景”的历史意义,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交流等方面总结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并对今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了许多富有前瞻性的建议。强调要继续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道路,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不断增进两岸同胞的利益福祉。呼吁两岸同胞携手同心,共同开创两岸关系新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马晓光:今天是4月29日,也是“共同愿景”发布十周年的日子,在今天的人民日报上全文刊登了张志军主任在纪念活动中的讲话,这篇讲话从三个方面高度评价了“共同愿景”的历史意义,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对进一步开创两岸关系新未来的重要启示作用,欢迎大家参阅。谢谢。

台湾中天电视台记者:今天是汪辜会谈22周年,也是“胡连会”的十周年。今天上午马英九将在陆委会重新强调“九二共识”、“一中各表”,我想请国台办评论这个事情。另外一个问题,在目前两岸关系的新形态之下,“九二共识”有没有可能再往前走?有没有可能进一步深化?有没有可能跨越?谢谢。

马晓光:第一个问题,22年前在“九二共识”基础上举行的汪辜会谈,开创了两岸制度化协商的机制,树立了两岸平等协商的典范,标志着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马晓光:汪辜会谈22年来两岸关系发展的实践证明,要保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势头,关键是巩固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有了这个基础,两岸关系就能够改善发展,两岸民众的权益和福祉就能得到维护和增进,两岸的各项交流合作就能够不断扩大深化。如果这个基础遭到破坏,两岸互信将不复存在,两岸关系就会重新回到动荡不安的老路,和平发展成果也会得而复失。历史启迪现实也昭示未来,我想这是汪辜会谈对两岸同胞最重要的启示。

马晓光:第二个问题,2008年以来,在国共两党和两岸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同胞携手开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并且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受到两岸民众和国际社会的肯定和欢迎。只要继续坚持这一共同政治基础,两岸关系的发展道路就会更加广阔,也将为两岸同胞带来更多福祉。谢谢。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