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民众未来进电影院 不用再看政令倡导片

2015-04-27 16:24: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民众未来花钱进电影院,不必再被强迫收看政令倡导短片了。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电影法”修正草案,删除戏院应播放政令倡导片的条文,若赶在本会期前三读通过,最快下半年政令倡导短片就会走入历史。

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今年一月发函给“文化部”,认为民众进戏院看电影,却被强迫观看政令倡导短片,是不合时宜的作法,建议修法改正。而“教育文化委员会”日前审查“电影法”修正草案时,朝野“立委”也有高度共识,认为应该修正。

台“教育文化委员会召委”陈学圣说,这是戒严时期的法令,应该要删掉。民进党“立委”何欣纯也批评,“政府”倡导政策有很多渠道,例如通过电视、网络,要求民众看电影时还要看政令倡导并不合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