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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网络霸凌逼死人无“法”管 女星5年不敢看留言

2015-04-27 06:54:17 李炜娜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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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走向网络霸凌

一般而言,网络霸凌是指没有根据的、随便的通过网络骚扰、恶意抹黑或是攻击他人。

遭受网络霸凌,有人选择了抗压,有人选择漠视不理。台湾著名作家李敖4月23日在80岁庆生时说,网络上的言论删不胜删,他的形象像流氓,“满脸豆花”,没有好的形象,他已不会跟别人的言论怄气。李敖微博粉丝超过1000万人,获颁“2015微博台湾最具影响力文化人物奖”。自嘲式的李式语言,说出了看待网络留言的理性态度。

可是无论是抗压还是不理,都需要一颗强大的内心。如果是像杨又颖这样的年轻生命或是还未走出校园的学生,霸凌或许就成了难以逃出的噩梦。

4月24日,“反网路霸凌,全民动起来”记者会在台北举行。台北市教师职业工会理事长杨益风指出,校园的霸凌现象同步蔓延至网络社群。霸凌言论获得赞或留言,都会使受害者产生“瞬间孤独感”,随着智能手机普及,霸凌言论或影音散布起来很方便,而校园霸凌行为更加广泛,学生因为网络霸凌而自杀、自残情况较之前更严重。

事实上,网络霸凌已成为全球问题。据统计,美国约有1/4的成年人曾经被网络霸凌或知道有人被网络霸凌。有岛内学者指出,网络霸凌较之从前伤害力更大,受害人被二次伤害、多次伤害很难避免,因为只要连上网就会再次看到自己被霸凌的讯息。

目前台湾无“法”可管

在这一次的网络霸凌的反思声中,有更多的媒体和学者提出以“法”规管。

新北市长朱立伦4月24日表示,言论自由不代表可以无限上纲地伤害别人的权益。媒体与网络以霸凌的手段,违反道德与法律的基本原则,希望当局能立法、执法保障民众。

杨又颖事件后,大量网友希望惩治“靠北部落客”,“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给出的答复却是“于法无据”、管不了。对此,有台媒指出,NCC并非托词,目前确实没有法令可依。在网络霸凌的法律规范上,台湾的防范工作严重落后,只做了点倡导工作,寄希望于业者、网民“自律”。

近年台湾网络霸凌愈演愈烈,无法可依是一个原因,加之经济停滞、社会负面情绪累积,也有岛内学者指出,台湾民主的劣质文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有观察家指出,恶言相向在台湾早已司空见惯,君不见在“立法院”,委员们个个仗着有言论豁免权护身,经常侮辱他人。遍地的名嘴,充斥着辛辣而不负责任的言词,说的愈离谱愈低俗,就愈有收视率。有人做榜样,网民们有样学样。社会风气未能善尽引导,爱冲动的年轻人,在网络上更是肆意霸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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