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一对陈姓父子私自以工具将蔡厝古道入口处1株七里香挖走,被依窃盗罪嫌送办。来源:台湾“中央社” 金门一对陈姓父子私自以工具将蔡厝古道入口处1株七里香挖走,被依窃盗罪嫌送办。来源:台湾“中央社” 中新网4月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金门一对陈姓父子最近购屋,听说七里香能散发香气,私自以工具将蔡厝古道入口处1株七里香挖走,依窃盗罪嫌送办。 金门日报6日报导“百年树龄七里香遭盗,蔡厝民众请求查缉窃贼”,金门县警察局局长谢荣隆得知后,立刻指示辖区金湖分局全力侦办。 刑警大队、保七总队第四大队金门分队、金门公园管理处、金门县林务所及热心民众协助下,顺利查获陈姓父子涉嫌行窃,并取出已遭移植的七里香,全案依触犯“森林法”及“刑法”窃盗罪嫌移送金门地检署侦办。 警方表示,陈姓民众最近登蔡厝古道时,发现1株七里香(学名月橘);近来因购买新屋,听闻此树木会散发香气,于是在14日下午伙同儿子驾驶自小客车,携带锄头、十字镐及锯子等工具,将蔡厝古道入口处1株直径约30公分、高约2.5公尺高的七里香挖取后,将部分枝叶当场锯除后,装入自小客车后车厢,载运到新家,意图美化庭院。 警方说,陈姓男子事后表示懊悔,愿意种回该树木并负赔偿责任。金管处主任陈玉成及金门县林务所课长马来发表示,七里香生长速度慢,且扶植不易,导致市面上价格昂贵,像这一株野生树龄近百年七里香被挖除后,存活机率不高,十分可惜。 金管处和林务所表示,滥伐林木触犯“森林法”及“刑法”窃盗罪,提醒民众勿因一时贪小便宜而误触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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