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网友谈台中BRT系统被改:林市长,请放过市民吧!

2015-03-24 07:30:10  来源: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杨思萍)昨天,台中市长林佳龙宣布BRT(快速公交系统)改为“优化公交车专用道”,引发诸多关注,很多网友调侃,“未来,台中的台湾大道将再现BRT和公交车大车拼的场景”。

@mugiqg:林佳龙有专车,他根本不懂BRT的快速要义!未来,台中的台湾大道将再现BRT和公交车大车拼的场景。

@换汤不换药:典型无耻政客作为,前朝都是错,改个名,换汤不换药。

@xingtq:直接申请把“林佳龙”改名“胡志强”,承接所有政绩,一了百了!用别人现成的改头换面,羞不羞。

@奇怪耶:BRT专用道要变火车了。所有公交车都开在这个专用道上,而且他要把之前减班的公交车全叫回来,BRT不就变火车了吗,一台接一台塞在上面,这会比较好吗?

@Ethan yaung:现在这样改了,看看如果未来台中还是塞车的话,他会怎么推给胡志强呢?

@Firebird:草包龙!没有能力建设或提升BRT,就不要去端大台中市长这碗饭!

@?对等:优化的公交车专用道= 妖化BRT,混合使用 = 杂交乱用。林市长,请放过市民吧。

@狐搞虾搞:拿BRT的预算来改善公交车?我建议先砍掉BRT的预算再重新编列,否则上下其手的空间太大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