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 中国台湾网3月3日消息 新北市一名60岁男子觊觎前媳妇美色,竟两度下药迷昏对方猥亵性侵,出庭时还辩称是为了“摇醒”媳妇,“手不小心滑进衣服里”,新北地方法院2日依妨害性自主判他11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这名色公公的儿子、媳妇虽已离婚,但仍住在一起,他与前媳妇还在同家公司上班。2014年5月间,他将安眠药掺入被害人的饮料内,趁被害人昏睡之际,潜入房间猥亵得逞。 同年6月他重施故技,脱光被害人衣物以手指性侵得逞。但10岁孙女也喝下同一杯饮料,母女一直昏睡到隔天上午,被告担心出问题而将2人送医,这起色公公迷奸媳妇案才得以揭发。 被告一开始否认涉案,对于被害人胸部、下体验出他的DNA,他竟瞎掰说是“摇醒媳妇时打喷嚏沾到手”,加上对方没内衣,“手不小心滑进衣服里”才留下。直到他被收押后才坦承犯行,检方于去年12月将他起诉。由于他已认罪,媳妇也认为公公收押迄今已有反省,决定原谅对方,并未提出求偿。(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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