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2名小学生到超市买完糖果后,至书局购买文具时遭店家误认两人偷窃,幸警方调阅监视器厘清案情,还学童清白。 台中市警局大甲分局外埔分驻所今天指出,14日下午4时30分接获辖内一书局报案,称遭小偷光顾,请求警方到场处理。警察到场后发现,店家所称窃贼竟是2名小学女学生。 女学童见警察到场后一直发抖哭泣,2学童向警方表示,书局老板娘误认他们偷糖果,并一直谩骂所以非常害怕。2学童说,糖果是从超商买来的,因为书局也卖相同的糖果,才一时好奇拿起来看价钱,却被误认是偷窃。 警察立即要求店家调阅店内监视器画面,发现学童只有把糖果拿起来看,看完就放回去了,与学童所说内容符合。 此外,警察也请学童出示超商购买糖果及发票比对,才发现书局糖果出厂日期为去年9月、超商出厂日期为去年12月,两者完全不同,当场要求书局老板娘向学童道歉,还2学童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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