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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 “高院”逆转重判(图)

2015-02-10 07:13:41 高旭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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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 “高院”逆转重判

洪仲丘案台湾“高院”9日宣判,被告连长徐信正被判3年,上校副旅长何江忠3年,上士范佐宪2年8个月,旅长沈威志无罪,洪家属姐姐洪慈庸(右二起)、妈妈、爸爸、外婆、舅舅等人,一同到庭聆判。(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2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军陆军下士洪仲丘遭凌虐枉死案,台湾“高院”今(9)日审结,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私行拘禁、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将被告连长徐信正判处3年,上校副旅长何江忠3年,上士范佐宪2年8个月,刘延俊、陈以人判刑2年等刑期,其中原本有罪的沈威志改判无罪,另2人维持无罪判决。全案可上诉。

合议庭表示,何江忠、徐信正等5人短短一天之内,就将洪仲丘送禁闭室,将法律上就是“故意”犯行,一审却只认定“过失”,因此加重刑度。至于台军少将旅长沈威志“草率”批准禁闭处分,确有过失,但私行拘禁不罚过失犯,判决无罪。

洪仲丘的妈妈聆判后表示,回家后要到儿子的灵位前,告知他判决结果;她说不在乎二审判得多重,她只希望这几个被告可以诚心道歉、悔过,她也会跟儿子说,选择放下。

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说,不是希望判决多重,而是希望警示有公权力的人,能戒慎恐惧使用公权力。

洪仲丘的舅舅说,除了前旅长沈威志的无罪判决外,其它军士官判决,家属可以接受。

洪仲丘案在一审时判决是连长徐信正判刑8个月;旅长沈威志、副旅长何江忠、副连长刘延俊、上士范佐宪、士官长陈以人、管理士陈毅勋、管理士李念祖各判刑6个月;副室长罗济元、管理士陈嘉祥、黄冠钧、李侑政各判刑5个月:宪兵官郭毓龙判刑3个月。(中国台湾网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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