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法院重开羁押庭 裁定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3亿交保

2015-02-03 17:3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法院重开羁押庭裁定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3亿交保

彰化地方法院3日上午就前顶新制油负责人魏应充(前中)等4人重开羁押庭,检方质疑魏应充等人在证人未完全讯毕前交保恐串证。(图:台湾“中央社”/记者吴哲豪摄)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顶新制油公司董事长魏应充1亿元(新台币,下同)交保遭台中高分院驳回。彰化地方法院3日重开羁押庭,法官裁定魏应充以3亿元交保。

去年10月,台湾彰化地检署查出顶新制油公司以低价饲料油制成食用油,怀疑顶新制油前董事长魏应充知情,传唤其到案并以涉嫌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诈欺取财等罪名,有串证、逃亡之虞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魏应充等人遭彰化地方法院裁定交保及限制住居,彰化地检署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认为地方法院交保尚嫌武断,决定发回更裁。

彰化地方法院3日重开羁押庭,法官重新裁定魏应充以3亿元交保,可回家过年。至于同案另3名被告,前顶新制油公司代理董事长陈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前顶新制油公司总经理常梅峰仍以500万元交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