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狗仔揭秘:明星最恨狗仔?NO,其实是好朋友
2015-02-02 07:20: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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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看明星澄清时间点辨真假 那么,怎么判断事件究竟是炒作还是真事儿呢?“关键就在时间点!”瑞奇透露,如果当事人选择避而不见,或是过了一段时间出来痛哭悔恨道歉认错,那这件事基本上就是真的。如果曝光后第二天,当事人立刻开记者会澄清,或者是过段时间,发现这名当事人有新歌/戏剧等作品面世,那这件事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与狗仔配合炒作。 据瑞奇了解,如果是被壹周刊挖到料的话,除非当事人的势力背景有压倒性优势,或者内容过于腥膻色,或是牵扯到政治人物或黑道,否则为了刺激周刊销售量,壹周刊不会放弃这个爆料的机会。但是狗仔与艺人之间会有一种“默契”,例如礼拜三出刊,媒体截稿前都会打电话找当事者确认,一方面是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另一方面也是给当事者一个应对的准备时间。至于当事人或经纪人是承认,还是否认,还是不否认也不承认,就要看各自的需要和反应。 关系:明星与狗仔互利合作平衡 瑞奇说,台湾狗仔每个礼拜都需要提前报题,而这些题目的来源,多半是来自于他们熟悉的各家经纪公司。君不见,各大媒体公共邮箱的“偷拍图”、“知情人爆料”、“恋情曝光”,发件人都是事件主角的宣传方或经纪人? 就瑞奇的亲身经历,他曾经跟某以大胸闻名的L姓女星约好一起做新闻,两个人假意争执来让周刊拍,再一起开记者会做澄清。后来就在街头上演了L姓女星向瑞奇丢包甩脸色的事件。但事后,L姓女星觉得这个新闻造成的效果对她自己太负面,就翻脸对媒体说这个新闻是瑞奇单方面要炒作的。这件事说明,约定炒作,事先一定要谈妥。 另外瑞奇透露,另一位走露胸性感路线的鸡排妹,新闻几乎就都是靠与狗仔配合炒作出来的。包括她偶有走光、露点等新闻,都是经纪人与狗仔事先说好,让狗仔去拍的。 当然瑞奇也表示,要不要与狗仔合作,主要也是看艺人或经纪公司是不是有这个需要。如果不需要,那完全可以跟狗仔闹翻没有差。但若需要制造知名度,与狗仔永远是“互利合作,互相平衡”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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