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疾管署”:H5N2、H5N8病毒尚无禽传人病例

2015-01-12 17:0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禽流感疫情恐扩大,嘉义县大林镇一间鹅场70%死亡率,场外堆满鹅尸袋。 (图:台湾“中央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H5N2及H5N8禽流感双重来袭且基因突变,台湾中南部养禽场分别发生疫情。台湾“疾管署”11日表示,H5N2、H5N8目前仍限于禽类之间传播,全球都没有任何H5N2、H5N8禽传人的病例。

台“卫福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长”庄人祥11日出席“农委会”禽流感防疫应变会议。他会后受访表示,由于11日下午疫情出现变化,证实养鹅场出现台湾首见的H5N8禽流感,因此防疫措施势必扩大。

庄人祥强调,H5N2、H5N8目前仍限于禽类之间传播,全球都没有任何H5N2、H5N8禽传人的病例。

他说,11日上午屏东蛋鸡场的H5N2是本土型;下午鸭鹅场检出的H5N2、H5N8是变异的新型,为了小心起见,“疾管署”将进行相关人员的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病毒是否混种、变异而改变传播途径或侵袭能力。

目前进入流感季节,依照防疫程序,“疾管署”与卫生单位将监测禽场、防疫人员健康,请这些人员在接触鸡或鹅的当天起往后10天,每天监测体温,避免出入公共场所,有发烧、咳嗽症状时,通报卫生人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