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湾12年义务教育升学 柯文哲:台北立场原则不变

2014-12-30 15:4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中新网12月30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12年义务教育升学问题,台北市长柯文哲30日表示,基于政策延续性以及北北基(台北、新北、基隆)3市一致性,台北市政府立场原则上不变更。

柯文哲上午首度召开市政会议,他于会后记者会上表示,希望当局“教育部”能顺从民意,他不认为当局“教育部长”吴思华会比那些家长更疼爱其子女,若家长意见是如此,且台北市议员也做此联署,他作为地方行政首长,在不违反专业及价值原则下,当然是听从民意。

柯文哲表示,他一直不了解“教育部”在坚持什么东西,他对此态度已相当清楚。

台北市教育局长汤志民也补充说明,台北市府跟“教育部”的沟通会持续进行,29日媒体报道吴思华也有松口,非常感谢吴思华对12年义务教育的关心及对基北区(基隆、台北、新北)学生权益的重视,若能提供“量尺”对后续问题解决也有帮助。

他说,对于后续需商谈相关因应事项,基北区3市也会和“教育部”进一步持续沟通即请求协助。

汤志民表示,12年义务教育方案实施并未受到任何人施压,他的每个步调和工作都有向柯文哲报告,柯文哲也都了解每件事,他是依照柯文哲的理念及个人专业判断来进行沟通和协调,希望事情以圆满落幕为标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