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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控告于正侵权案胜诉 获赔500万元人民币(图)

2014-12-26 09:21:52 何建峰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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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梅花烙》的小说与电视剧风行,有关被告是否曾“接触”过原告的小说和剧本,已经不必再议;特定场景、有限表达的使用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利用特定人物设置、素材以创造出完整剧情,“当然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

从判决书内容看来,承审法官看完全版《宫锁连城》63集电视剧,并仔细比对过《梅花烙》小说及电视剧,才会在判决书中,详列琼瑶提出的17、21个桥段,有哪些可认定被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又有那些不属抄袭。

于正须刊登道歉启事

法官甚至于判决书提到,两剧中的福晋都被安排曾生过3个女儿,剧情后来也都没有交代这3个女儿的事情,高度雷同。这些剧情帮助法官形成心证,认定于正抄袭。

琼瑶状告大陆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及于正,法院判决4家公司及于正共同赔偿琼瑶500万人民币;道歉启事只须于正刊登,上述4家公司则必须立即停止传播、发行、复制《宫锁连城》。(中国台湾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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